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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元旦起实施《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交通热点问题受关注
发表于:2009年12月24日 14:18:43    回复0/浏览76
从2010年1月1日起,广西将全面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其中,“电子警察”逾期告知的不得进行处罚、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明码标价”、鼓励单位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等条款让人耳目一新。柳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认为,《条例》体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基本原则;在内容上重点对《交安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原则规定予以细化,增强了可操作性。

  电动车:


  管理细则有待自治区政府制定


  《条例》中,明确将电动车列入非机动车范畴。《条例》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具体种类和管理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


  然而,目前大量超标电动车的出现,带来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问题。据了解,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范小辉称,《条例》二次审议就非机动车登记的规定不够完善和全面,还需要政府制定相应配套规范以便操作,特别是对超标电动车的处理措施,授权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广西各地市的实际情况做出便于调整的灵活规定。


  限速:


  四车道以上无限速值可开80公里


  不少道路限速值过低,不仅人为降低了车辆通行效率,还导致资源浪费以及超速违法行为过多。对此,《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时速应当符合限速规定。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车道的道路,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城市道路为每小时80公里;封闭的机动车专用车道和公路为每小时100公里。


  另外,由于道路限速值在道路设计时已确定,但其所设限速值与道路实际使用情况不相符合时,《条例》指出,道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道路环境情况、车流量等,对道路设定的限速值进行论证,适当调整限速规定。 


  违法罚款:


  交通违法行为“明码标价”


  行人闯红灯罚款10元,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罚款10元,车外乱撒物品罚款20元……《条例》还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实行“明码标价”。


  据了解,《条例》对11种行人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处10元罚款;对5种乘车人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处20元罚款;对22种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20元罚款;对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规定了20元、100元、150元、200元几个档次罚款;对超载和无证驾驶的行为给予重罚。例如,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或者接听手提电话、观看电视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处以100元罚款。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事人被“电子警察”拍到后不知情,到年底车辆年审时才发现,当事人只得被迫一次性支付以往累积的罚款。这样的现象到明年有望得到改观。《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进行处罚的,应当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合法方式告知当事人;未告知或者逾期告知的,不得进行处罚。 


  交通事故:


  城乡居民死亡赔偿金“同命同价” 


  考虑到如今外出务工人员增多,有些务工者到城市打工超过一年或在城镇定居多年,收入并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平均收入的实际情况。《条例》第五十条作出特别规定:“因交通事故伤亡的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其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从而解决了广西长期在城市生活、工作的农村居民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人身赔偿标准与城镇居民不一致的问题。


  此外,《条例》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事故无责任方限定最高赔偿金额。《条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在禁止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一万元;在规定以外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二万元。


  停车:


  鼓励单位停车场向社会开放


  随着城市汽车拥有量不断增多,柳州的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5万辆。但随之而来的“停车难”也困扰着有车一族。


  根据当前不少单位和部门的停车场下班后和节假日空闲的情况,《条例》鼓励单位内部的停车场和停车泊位向社会开放,并且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建公共停车场。《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按照规划和标准建设停车场或者配置专门的场地,供本单位及其职工的车辆和外来办事车辆停放,不得在单位外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停放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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